各县(区)林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 年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漯政办〔2008〕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8年林业生态工程项目市级复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查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2.《河南省林业生态省建设重点工程检查验收办法》。
3.《漯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4.县区各工程项目自查报告。
二、时间安排
2008年6月10日—15日。
三、复查项目
按照《2008年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以县(区)为单位,对各县区承担的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营造林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复查。主要包括:日本政府贷款造林、退耕荒地造林、长防造林、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村镇绿化、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等。
四、面积核查
以各县(区)工程项目自查报告为基础,采取抽查的方法,对各县(区)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复查。抽查比例:1000亩—2000亩,抽查项目总面积的20%;2000亩—5000亩,抽查项目总面积的15%;5000亩以上,抽查项目总面积的10%。利用1:25000地形图逐小班(地块)现地调绘,并利用GpS现地核对调绘的小班与自查图位置及形状是否一致,小班面积与原上报面积误差在±5%以内时,认可原上报面积,否则,以核实面积为准。现地勾绘的小班与作业设计图或自查图位置及形状有明显出入时(超过100米),其上报面积不计入工程完成面积。在资料核对或小班实地核查中,发现重复上报、虚报小班面积,填写“重复上报、虚报登记表”,计算出重复上报面积。
五、有关要求
1.2008年林业生态工程项目市级复查实行市级复查和综合质量稽查二级验收制度。复查验收小组按照市级质量核查要求对分包县区2008年度工程项目全面核查,综合质量稽查组主要对市级复查小组核查地块抽取2%,进行质量稽查,稽查内容包括核查面积的测量、调绘、求算;各类因子的调查及外业卡片填写;各类指标的统计计算以及检查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廉政纪律情况。
2.2008年林业生态工程项目市级复查结果各验收工组和综合质量稽查组要签字确认,作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下拨的依据。
附件:漯河市2008林业生态工程项目市级复查验收小组名单
二00八年六月四日
附 件:
漯河市2008年林业生态工程项目
市级复查验收小组名单
综合质量核查组:
李军学 亓春华 杨仲海 乔华
周红菊 董秋彪 田爱芳
第一组:
带队领导: 谢江华
组 长: 胡 旭
成 员: 郭小伟 武文斌
复查县区: 召陵区 经济开发区
第二组:
带队领导: 王九龙
组 长: 洪向阳
成 员: 李向阳 闫利娜
复查县区: 临颍县
第三组:
带队领导: 侯贡献
组 长: 司长征
成 员: 张 峰 韩海波 董德培
复查县区: 舞阳县
第四组:
带队领导: 陈红霞
组 长: 郭彩鸽
成 员: 曹 琨 赵 明
复查县区: 郾城区 源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