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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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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7-6 17:4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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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绿化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附件:河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部门(系统)、驻豫部队绿化工作领导机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美好中原,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参与国土绿化的积极性,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全绿字[2007]4号)精神,在全省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一)根据《全国绿化评比表彰活动实施办法》(全绿字[2002]8号)和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评选工作实行申报制。“全国绿化奖章”的评选推荐实行名额分配制(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和逐级评选推荐制。 (二)省辖市可以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县(市)”的是按行政区划确定的县级市。省辖市所辖的区不参加“全国绿化模范市(区)”和“全国绿化模范县(市)”的评选。 (三)严格评选申报程序。参加“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城市、县和单位,首先要进行自查,确认各方面符合条件后,向所在省辖市、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申报。各省辖市、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必须对申报和推荐城市、县、单位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和预检。并对经预检的每个城市、县和单位分别作出预检报告,说明检查的组织、方法、内容、各项指标达标情况和总体评价等。对经预检合格,拟上报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城市、县和单位要在市级报刊上向社会公示。确认无异议后,才能向省绿化委员会申报,作为拟推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候选城市、县和单位。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对各省辖市、各部门(系统)上报的城市、县、单位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由省绿化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参加评选的“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查。 (四)对“全国绿化奖章”推荐上报的人选,各省辖市、各部门(系统)要认真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在一定范围内(本单位或本行业系统或本地区)张榜公布或在相应报刊、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进行推荐。 二、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各省辖市、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及驻豫部队绿化领导机构,向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和推荐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必须上报如下材料: (一)省辖市、各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关于申报和推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的报告。 (二)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或“全国绿化模范县(市)”的城市、县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绿化成果材料3000字左右。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绿化成果材料2000字左右。推荐“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的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附申报单位公示材料和联系电话,并报word电子文档。 (三)省辖市或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和“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预检情况报告和检查组人员名单。 (四)申报和推荐的“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需附荣获省级绿化方面表彰的荣誉证书和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地方政府机构编制部门批文)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和各级绿化委员会(或绿化领导机构)公章。 (五)“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申报表(正反面),“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正反面)和“全国绿化奖章”推荐表,并报word电子文档(见附件2、附件3)。 (六)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绿化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填写附件4中的表1、表2、表3;“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填写附件4中的表1、表3、表4。 (七)展示本城市、县或单位城市绿化建设成就和风貌的DVD光盘一张和“BETA”带一盘。解说词的内容包括:绿化组织机构、规划设计、景观保护、绿化美化、义务植树、生态建设、古树名木保护等7个方面。 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申报材料按一式20份,“全国绿化奖章”推荐材料按一式5份上报。务于2007年7月30前报送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逾期则视为放弃参评和推荐。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评比表彰活动,是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绿化祖国的很好形式,对推动我省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美好中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次评选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各级绿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严格标准,精心组织 各地需严格按照《全国绿化评比表彰活动实施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范围和方法进行评选。推荐的“全国绿化奖章”获得者,要重点考虑长期在国土绿化第一线和基层工作的同志,特别是工人、农民。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评选工作涉及面广,范围大,评选程序严格。为切实提高评比表彰的影响,保证评选效果,各省辖市、各部门(系统)要认真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造林绿化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评比表彰活动。同时,通过广泛宣传,大力提高全社会绿化意识,鼓舞和激励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广泛投身于植树造林、绿化中原的伟大事业。 联系人:李怀占 联系电话:0371——65907553 表格下载:在河南省林业信息网公告栏上下载,网址:www.hnly.gov.cn 附件 :1、2007年度全国绿化奖章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申报表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推荐表 3、全国绿化奖章评选推荐表 4、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绿化情况统计表 二○○七年六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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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漯河市林业园艺局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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