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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区出台优惠政策 鼓励发展林业产业


发布时间:2007-12-28 15: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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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进程,进一步壮大林业产业规模,优化林业产业结构,打造林业生态强区,致力建设实力郾城、魅力郾城、和谐郾城,结合该区实际,制定印发了《郾城区鼓励扶持发展林业产业基地办法的通知》(郾政〔2007〕46号),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有关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林业产业发展。
  一是合理规划林业产业发展区域。产业基地规划区域重点在境内主要公路、河流两侧,依托交通优势,集中发展。在京珠高速引线两侧、107国道两侧(孟平铁路以北)发展种苗花卉产业基地;在郾襄公路龙城段两侧,许泌路、后魏路、李漯路关徐以北、坡大路龙城段两侧发展名优经济林基地;在颍河、吴公渠两侧,京珠高速公路、郾襄公路新店、裴城段,坡大路商桥段两侧发展速生丰产林基地。
  二是依法流转林业产业用地。林业产业基地发展用地,通过土地资源整合、流转、转租、转包、租赁、股份合作、合作经营等形式,确保投资者依法用地,鼓励规模发展。投资者获得土地经营权后,必须从事林业产业发展。
  三是大力扶持林业产业发展。对新规模发展林业产业的企业和个人,享受系列优惠政策。(一)新规模发展林业产业的企业和个人,享受《漯河市郾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郾政〔2007〕7号)。(二)财政连续三年贴补政策。其标准为:种苗花卉产业基地:50-100亩,200元/亩.年;100-500亩,300元/亩.年;500亩以上,400元/亩.年。名优经济林基地:100-500亩,200元/亩.年;500亩以上,300元/亩.年。速生丰产林基地:100-500亩,100元/亩.年;500亩以上,200元/亩.年。(三)对规模发展(2000亩以上)的种苗花卉产业基地,有效整合交通、土地、电力、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优势,实施部门联动,实施水、电、地、路、树综合配套。(四)投资者办理工商、税务证照,在收到齐备的申办资料后,属区级审批的,当日内办结,免收相关费用。(五)按照相关产业政策,整合林业、农业、科技、交通、水利、土地项目,集中向基地倾斜。(六)对规划区内种苗花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和推广项目,优先向上级科技部门申报资金技术扶持。(七)在对植物产品运输检疫时,林业部门低限收费。
  四是鼓励区内干部职工参与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本人提出申请、制定方案后,经批准,允许离职3年,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工资津贴渠道不变、晋级晋职待遇不变。对产业基地发展贡献特别突出者,给予记功或授予“郾城荣誉市民”、“郾城功臣”等称号。对单位或个人成功引进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产业项目的奖励,实行“一事一议

来源:创森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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