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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


发布时间:2007-4-5 9: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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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为改革的顺利推进和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此,本报记者就有关问题专访了国家林业局张建龙副局长。
  张建龙说,档案管理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档案收集是否完整、整理是否规范、保管是否安全、利用是否方便,直接关系到改革工作的质量和改革的顺利推进,并对今后工作产生重要的影响。《意见》提出了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保管、同步进行、规范运作五条原则。这些原则一方面体现了对档案工作的普遍要求,同时还充分考虑了林业工作的特殊性,是指导档案工作的核心。如坚持同步进行的原则,要求档案工作要与改革工作同步进行、协调开展,改革工作进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要延伸到哪里,切实保证改革档案及时、完整、准确地反映林权改革状况。集中保管原则,要求档案形成机关和单位对林权改革档案集中保管,科学管理,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张建龙指出,《意见》规定了应当予以归档的文件范围及其保存部门,在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会议材料、文件、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检查、总结等材料,森林资源调查图表、林权登记发证材料,落实产权中的各村调查图表、清册、实施方案、合同、协议、村民代表大会记录、决议、公示等材料,林权争议、纠纷处理等材料,都应当由有关机关或单位予以归档保存。各级林业部门要在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工作职责、文件类别等实际情况,制定林权制度改革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分类方法。

  张建龙要求,对于档案的形成质量、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利用服务,各地要按照《意见》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特别是《意见》规定了在档案移交单位利用有关档案资料时,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做好服务工作,免收除复制成本费外的其他各种费用,并为查阅档案提供便利条件。

  张建龙强调,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专业性很强,各级林业部门一定要规范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应当收集保存的档案资料不遗漏,确保归档保存的档案材料安全。一要切实提高对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加强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配备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林改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所需经费、设备及时到位,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二要完善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程序,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工作质量。三要积极主动地做好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加强沟通和交流,通力协作,争取其对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切实提高工作水平,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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