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这次全市林权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上半时,我们实地参观了舞阳县辛安镇、临颍县杜曲镇的林权制度改革情况,想必大家和我的感受一样,看后很受启发,很受教育,也很受鼓舞。通过看,我们实实在在地了解了林改的情况和经验;通过看,我们也看到了林业的希望和林业产业的希望。我们下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刚才辛安镇、杜曲镇和临颍县政府介绍了经验,几个县区也进行了表态发言,讲的都很好,希望大家认真学习他们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这方面工作。这次会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靳书记、祁市长多次指示要开好这个会,并要求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祁市长本来也要亲自参加这个会,因为在上海学习,没能参加。大家要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化、推进全市林改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
当前,林权改革已经成为我国改革当中备受关注的重点之一。这几年,特别是近两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林权制度改革作出重要指示。胡锦涛总书记去年在福建调研时指出:“林改意义确实重大”,并且在中央的会议上多次强调林改工作。去年,温家宝总理在辽宁、江西视察林权制度改革时,明确指出:林权制度改革与改革开放初期土地承包制一样,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回良玉副总理先后多次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专题调研,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提重要指导意见。从大的形势来讲,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把林权制度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也对林权制度改革广泛关注。总之,林权制度改革已经成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了各级党委、政府改革工作的重点之一,同时也是农民群众关心的焦点,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从我省的情况来看,徐光春书记提出“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原省长李成玉同志早在2005年视察我市林业生产时,对我市的林权制度改革给予了高度评价,先后多次在全省的会议上介绍漯河的林权制度改革,并要求省林业厅的领导同志认真总结漯河的经验,在全省加大林权改革的步伐。去年11月21日,省政府提出利用两年的时间全省完成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豫政〔2007〕82号)。并要求我市于2008年要全面完成林权改革的工作任务,今年1月份,在全省召开的生态建设工作会议上,省政府与各地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到政府的工作目标管理体系。祁市长参加了会议,并与省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从我市的情况来看,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的指导思想。在去年全省开展林改试点工作时,我们就组织政研室、信息科和市林业局的同志,对我市的林改工作进行调研,掌握现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下发后,市委、市政府又对我市的林改工作专题进行研究。春节过后,市委、市政府安排的第一项工作就是林改,市政府成立了由祁市长任组长,谢市长、库市长任副组长、有关局委参加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漯政〔2008〕29号),市委靳书记在去年12月18日对《市林园局深化林改》的信息,专门作出了批示。靳书记在批示中指出:市林业园艺局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取得了成绩,被省政府多次表扬,新的一年要使改革向纵深发展,通过改革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市场化程度。在今年2月25日全市春季造林现场会上,祁市长又重点对林改工作进行了安排。这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林权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抓林权改革的信心和决心。4月10日,全省的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省林业厅刘有富副厅长、谢晓涛副巡视员参加了会议,对我市的林权改革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提出争取将全省的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放在漯河召开。4月14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宣传办主任曹清尧同志专程到我市对我市的林权改革进行了调研,对我市林改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要向中宣部推荐漯河的经验。就全市各县区情况来看,这方面工作情况做的是好的。舞阳县在春季植树造林的同时,对林改工作扎实推进,县林业局抽调了20多名干部到乡(镇)帮助指导开展林改工作,并提出今年7月份前要全部完成林改工作,同时,他们也培植了保和乡的张振乾和辛安镇的张新兴等造林大户,其中张振乾已拥有树木30多万棵,张新兴达到了15万棵。他们在植树造林的同时,想了很多办法,使群众心连心,利连利、搞林间养殖、支持公益事业等,取得了一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临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林改分片包干抓落实,动员全县上下齐参与,形成了抓造林与抓林改两不误、两促进。杜曲镇长期从事木材经营活动的贾国锋、孙根营等18位商户联合起来,通过土地流转,集中连片建成了5000亩的速生丰产林基地,探索了规模化造林、集约化经营的林业发展新路子,推动了植树造林,也带动了林业产业,带动了木材加工,产业促进造林,造林促进产业,这个路子要探索。郾城、召陵、源汇区也在林改方面迈出新步伐,取得一定成绩。应该说,我市林改工作的整体情况是好的。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应该看到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虽然起步较早,但不能一蹴而就。林权工作发展不平衡,认识不够一致,同时在程序管理、土地流转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是认识上,一方面是工作上。个别乡镇村组还有抱着老思想的问题,更是要不得,个别地方办林权证都不积极,思想在哪呢?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林包给个人了,今后不是集体的了,花公家的钱就不那么方便了,这绝对是私心作怪,不是党的领导干部所要求的。第二个是怕麻烦,从哪个方面都是要不得的。一定要认清形势,按照上级要求,查找借鉴外地的好的经验做法,结合当地实际,克服模糊认识,将思想统一到全国、全省的林改大局当中,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当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工作迎头赶上,促进绿化大业,进而促进林业产业发展,促进生态、效益双丰收。
二、提高认识
林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林业、农业整体改革的核心,特别事关林业发展的大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事关农村千家万户大局。各级党委、政府都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
第一,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多年来的经验证明,为什么多年载树不见树,产权不清、经营主体缺位已经成为制约林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是影响林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体制性障碍,是影响林农及社会各界投身林业建设,生产要素向林业集聚的一个深层原因。林业的发展,始终要遵循两个规律,一个是经济规律,另一个是自然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主要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这就意味着支配和决定资源交换的市场主体的产权必须清楚明确。林业发展必须做到产权清晰、主体明确,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再一个就是我们林业本身的自然规律。林木生长周期长,导致我们林业投资回收期长、风险大。如何推行林地和林木流转,首先就要求产权清楚明晰。因此,当前,开展林权制度改革是我们林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第二,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提高生产力的迫切要求。当前,我们林业生产力水平还较低,林权不清是制约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因素。有这样一组数字,全国林分平均蓄积量是78立方米/公顷,而集体林区平均只有30多立方米/公顷,远低于平均水平,世界平均水平是100多立方米,新西兰、澳大利亚等林业发达国家,最高的达每公顷500-600立方米,集约经营度很高,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产权不清,导致农民造林没有积极性,社会各种生产要素难以向林业流动。实践证明,凡是乱砍滥伐较严重的地方,都是产权不明晰的地方。还有科技成果的转化,在产权不清的情况下,靠行政命令进行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成效不佳,低水平造林、低水平经营,就不会有高水平、高效益的林业。同时,在林业产业发展方面,产业集聚度、规模度低下,投资乏力,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也是林业产权不清、经营主体缺位所造成的。一句话只有把林权问题解决了,才能解放和促进林业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实现可持续经营的必然要求。将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使管护好森林资源与林农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变少数人管林为多数人护林。只有改变原来的经营模式,实现造林大户的贴心经营;只有实现观念上的突破,老百姓都知道要不断地投入,才能不断产出,才能使子孙后代受益。科学的、可持续的经营也就发展起来了。才能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兼得,才能调动各方面维护生态效益的积极性,实现资源增量、生态增效、农民增收。如舞阳县北舞渡镇农民张方红在自己的林下利用贷款开展养鸡,每年仅养殖收入就可达到28万元,实现了多种经营的目的。
第四,林权制度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和解决林农增收的有效措施。我们搞植树造林,绿起来是前提,活起来是手段,富起来是目的。抓住制约林经济发展的关键,通过改革实现树有其主、主有其权,有权有责,有责有利,只有放开林木资源的所有权,才能切实保障林农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才能实现从“管死”到“放活”的转变。林业只有让林农增收才有群众基础,只有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才能促进林业发展。
三、推进改革
首先要把握政策。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要搞好这项工作,就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要深入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林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物权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省、市出台的《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只有将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林改政策学会弄通后,才能做到工作思路清晰、改革目标正确、措施严谨有力、方法稳妥得当。这是我们推进林权改革的前提和保障。
其次要抓住关键。一是坚持尊重民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林改主体是农民,我们要搞好,也要依靠农民,在这个问题首先要尊重民意,在改革过程中实施“阳光作业”,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程序、方法、内容三公开。改革方案必须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尊重大多数群众的意愿。要因地制宜地引导大户承包,股份制造林、公司造林和落实“树随地走、谁造谁有”等多种改革模式。林农想参与哪种形式的改革安全由自己决定。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做到公平、公正。二是坚持明晰所有权,落实经营权。将林木所有权明晰到位,及时开展林权登记,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并建立和健全档案制度,依法维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坚持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木所有权流转机制。根据林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鼓励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引导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林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坚持完善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针对林权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探索资源管理的新办法,辛安的张新兴就做得很好,想了很多办法,一个是他把林木收益和被承包户实行2:8分成,使农民得到实惠,和农民利连利,另外一个是为了保护幼树,他在树上绑一些小木棍,方便路人下雨刮车泥用,他能把办法想到这,确实是动了脑筋。我们作为党的领导干部更应该想办法,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把林地资源开发切实抓好。在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林业产业,制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推进林农增效增收。
三要把握重点。首先,要处理好惠农和生态的关系。一是确保林农得实惠,二是确保生态受保护,这是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从方案设计,到组织实施,以及检查评估,都要把林农是否得到实惠作为一条基本考虑。对林农该给的利益要给足,该减的负担要减够,该搞的服务要搞好,真正使林权制度改革成为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之举和民心工程。另一方面,林业不仅仅是一项十分重要重要的基础产业,它还是一项最具生态功能的公益事业,关系着国家和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绝不能牺牲生态,更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这是林权制度改革必须紧守的一条底线。其次,要处理好管理与放活的关系。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既要放又要管。放就是要发挥市场机制配置林木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让生产经营者有利可图,愿意增加林业投入。管就是要弥补市场的缺陷,依法治林、依法护林、依法兴林,守住生态安全的底线,但也不能沿用过去的老办法来管理,平安市场规律办事,要做到放而有序、活而不乱、管而不死。三要处理林权界定和群众决策的关系。林权制度改革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要对林木进行确权。确权越明细越好,这可以说是林改的基础,但确权应该在法律政策的指导下,主要依靠群众决策。群众是林权制度改革的参与主体、受益主体,也应是决策主体、监督主体。在确权问题上,对我市来讲,主要有四种形式。即尚有集体林地、林木的行政村,在经过2/3村民代表同意后,可进行确权到户或集体经营;对已经确权到户且已颁发林权证的,凡程序合法,但存在不规范或与群众利益诉求不一致的,原则上维护造林经营户的利益,对不规范的地方进行规范,对利益问题协商解决;对已确权到户尚未颁发林权证的,原则上维护原承包合同,对群众意见大、明显不合理、严重侵害集体或群众利益的依法予以纠正;对尚未造林绿化的路沟河渠此次在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要事先进行产权改革,怎么改,是拍卖?是承包?还是“树随地走”?这都要由群众说了算。行政村召开2/3村民代表会进行讨论决定,但要求必须限期绿化。所有四项内容都要严格按照《村民组织法》要求,需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制定各自的林改方案,经过2/3村民代表同意后组织实施。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做好有关组织领导、政策引导和服务协调工作,但一定要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行政命令、强制推行。
四、严格程序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分为四个步骤进行:一是调查摸底。这一时间段要在3月底前完成。主要是建立机构、宣传发动,特别是把林改炒热,让老百姓都知道、了解政策,都积极参与。具体就是在这一阶段,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使林改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对所有参加林改的人员都要进行全员培训,使林改工作人员知道改什么、怎么改,做到掌握政策,服务指导;各县、乡、村都要层层建立领导机构,制定林改方案,抽调人员参加到林改活动当中。
二是勘界确权。这一时间段安排在8月底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核实林木权属、勘定面积和四至界址并进行登记和绘图,公示勘测结果,征求村民意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改革方式。在这一阶段,要求各县区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大规模组织开展林木资源现状调查,每条路、每块地上的林木资源都要核实清楚林木的权属,是否办理林权证、造林年度、树种、面积或株数都要逐一核实登记。对所有调查后的林木资源要分门别类,看哪些林木权属确权到位了,看哪些林木还没有确权,下一步怎么确权,组织群众参与,确定林改方案。并按照程序将结果张榜公示。在这个环节,要严格做到两个2/3,即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需要有2/3的村民或村民代表参加;方案表决时,应有2/3的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才能通过。
三是建档发证。这一时间段要求10月底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在对勘界确权结果审核无误的基础上,核发全国统一制式的林权证,建立林改档案。在这一阶段,主要是依照《林改登记管理办法》依法对确权到户的林木登记,公示和办理林权证。发证率的高低是检验我市林改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目标。说到这里,我要特别指出,我们今年承担的生态市建设任务要于今年的7—8月份通过省里的进行验收,其中一个重要指标就是验收林权证发放情况,对当年新造林,要检查验收发证份数、发证面积,对没有发证的造林面积,初步提出的意见是不予认可,现在,这个方案正在征求各地的意见。另外,据我掌握的情况,在去冬今春的造林绿化活动工作中,各县区主要领导都引起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了造林绿化任务。但也有个别地方,也可能是主客观原因都有,客观上今年气候变化无常,主观上可能是重视不够、技术不到位,出现造林质量差的现象,在市创建森林城市指挥部在下达督办通知后,仍未进行整改。如在南洛高速公路沿线廊道绿化工程建设中,源汇区的空冢郭段、大刘段、问十段;舞阳县的九街乡、姜店乡、孟寨镇;召陵区新北环沿线的环城防护林工程建设中,涉及姬石乡、召陵镇境内还有很多苗木没有发芽;郾城区孟庙镇、黑龙潭乡在环城保护林带工程中也有部分苗木没有发芽。会后,责成林业局的同志再去看一下,看究竟是什么原因,和当地县区结合分析一下,拿出专题报告,提出整改措施。
四是总结验收。这一时间段要求在今年底完成。主要内容是在分级全面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省里研究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和办法,对林权制度改革的各环节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在这一阶段,我们将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布置,研究制定我市的检查验收办法,年终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统一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五、狠抓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各县(区)要成立由县委或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林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林改工作的领导,协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全面实施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将林权制度改革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改革不增加农民负担,不产生新的债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确保改革工作积极稳委推进。
二是协同作战。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协调、指导和督查。各级发改、监察、民政、司法、人事、国土资源、建委、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法制、信访、档案、新闻宣传等部门都是林改的重要组成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形成推动林权制度改革的整体合力。
三是加强督导。今年,我市林改督导工作采取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片,自上而下、逐级督导。市林改领导小组15个成员单位要全部进行分片包干,每个成员单位作为一个责任单位建立一个联系点,市林改领导小组要组成5个督导组,分包县区,对改革工作实行全过程督导检查。各县区林改领导小组也要组成督导组,分包所辖乡镇并具体联系2—3个行政村对改革工作实行全过程督导检查。同时邀请同级人大、政协对林改工作进行视察和工作监督。市林改领导小组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林改检查验收办法和量化考评目标,以乡镇为单位,将改革各个阶段的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综合群众满意程度和改革成效等内容实行分值量化,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和量化考评。检查验收和量化考评结果将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各级林改办及督导组,尤其是包乡驻村干部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
四是营造氛围。林权制度改革需要广大农民及至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支持。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层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发放“明白纸”、“明白卡”、公开信和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林权改的目的、意义、办法、步骤,使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向全社会宣传林改政策,吸引社会各类单位、工商企业及个人积极投身到林权改革和林业建设事业中来。要善于总结,及时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改革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营造浓厚的林改氛围,引导改革健康有序开展。
同志们,搞好林改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今年又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让我们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集化林改制度的意见》的各项决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市林权制度改革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漯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