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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新闻媒体集中采访和宣传报道我市林改工作


发布时间:2008-8-5 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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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化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造林的积极性,促进了全市林业快速健康发展,林改工作相继得到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2008723日至25日,在中宣部的直接领导下,国家林业局宣传办组织安排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13家中央新闻媒体深入到我市舞阳县、临颍县,集中对我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采访。省林业厅及市政府有关领导陪同参加。

采访活动结束后,各大新闻媒体先后从不同侧面对我市林改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进行了深度报道。《中国经济时报》在题为《漯河林改:为平原林业拓路》的报道中,重点对我市产业带动林改、利益驱动林改进行了宣传报道;《人民日报》称我市的林改是一项“绚丽的绿色事业”;《经济日报》在报道中写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平原地区的农业生产建立起了‘生态屏障’,又为农民创办了‘绿色银行’,实现了由平原绿化到平原林业的重大转变,迈出了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实质性步伐”。

中央各新闻媒体总结我市的林改经验时,都不约而同地认为我市结合平原农区的特点,充分挖掘农村四荒、沟河路渠及农田林网等土地资源,不断拓展林业生产空间,实现了政府得绿、群众得益、林农得利的造林绿化格局。既促进了林业发展,又为粮食增产、农民致富提供了生态屏障和增收途径。认为我市采取的“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的林改措施,符合中央10号文件精神,调动了广大农民和各类社会主体投资造林的积极性,扩大了造林绿化主体,拓宽了林业投资渠道。林木产权明晰后,产权和管护责任同时得到落实,权连责、责连利、利连心,各类造林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保护森林资源的主动性明显提高,提高了造林质量;改革后,实现了林权的合理流转,社会各界群众以资金、种苗、劳力、技术等要素积极参与林业开发,实现了各种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盘活了资产,富裕了农民,发展了林业。通过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富了农民、活了林业、绿了大地”。

采访活动中,在谈到漯河今后的林业发展时,市林业园艺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孟欣表示,将根据中央10号文件和省政府8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林权改革配套改革措施的研究、制定、落实,促进我市林业生态建设。突出三项重点工作:一是积极探索集体林改配套政策,解决林业发展融资难和保险问题,促进林业规模化发展。二是积极探索完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办法,进一步规范林业的集约化经营。三是积极探索专业合作社的运作办法,进一步提高林业的组织化程度。

 

   

 

   

 

   

 

   

 

   

来源:市林业园艺局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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